在青島注冊公司的時候如果是一個人,會有兩種公司形式可以注冊,一種是一人有限公司,這種注冊形式是指只有一個股東就是我們自己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營過程是由自己一個人獨立經營,因為是有限責任公司所以我們擔負的債務責任也是有限的,根據注冊資本來界定。另一種是個人獨資企業,相同點是都是由我們創辦人一個人出資建立的公司,但是一人有限公司和個人獨資有本質區別,今天我們青島聯合聯拓財稅的工商注冊的辦事員就來具體介紹一下在青島注冊公司時選擇一人有限公司和個人獨資公司的有什么不同。
青島注冊公司時一人有限公司和個人獨資公司不同主要體現在:
(1)個人獨資公司和一人制有限公司在出資主體上有很大不同。
個人獨資企業只能由公司創辦者來出資注冊,這個比較常見,我們很多創業者都是個人獨資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公司的出資人既可以由創業者自己來出資注冊,也可以由公司的法人出資設立,這個時候法人和股東不是一個人,另外還可以由政府或者跟政府相關的部門出資設立,很多國企設立的第三方公司經常使用這種方式。
(2)個人獨資公司和一人制有限公司在第二個不同是在主體資格上。
個人獨資公司在組織形式上屬于非法人組織,不具有法人資格;
一人制有限公司作為公司的一種,在公司成立時取得法人資格。
(3)個人獨資公司和一人制有限公司在責任承擔上有差別。
個人獨資公司的創辦人對公司的責任、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即承擔全部責任;
而一人有限公司公司,因為是有限責任公司,所以這種方式的投資人或者股東依據注冊資本和各個股東的出資額來界定對公司債務負責的比例大小。
(4)人獨資公司和一人制有限公司在納稅方面不同。
在青島注冊的個人獨資公司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而一人有限公司按照稅法規定,需要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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