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創業者在青島注冊公司后,是要選擇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一般納稅人的比較難為,對相關的知識也比較比較模糊,有時公司剛開始的時候是小規模,但是不知道什么時候,也不知道為什么會自動成為一般納稅人,還有的外行公司財稅人員對公司狀況不了解,不知道是按照小規模納稅人來交稅還是一般納稅人來交稅,從而給公司造成漏報未報情況。針對這些情況,今天聯合聯拓財稅就來給廣大創業者講一下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之間區別以及互相轉換的問題。
小規模納稅人和一般納稅人之間相互轉換的問題:
1、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是否可以成為一般納稅人?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規定標準的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成為一般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
因此,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但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也可以申請成為一般納稅人。
2、一般納稅人是否可以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后,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因此,企業申請一般納稅人時要慎重,一旦成為一般納稅人,再想轉回小規模納稅人,就轉不回來了。
3、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后,會自動轉為一般納稅人嗎?如何納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標準(以下簡稱規定標準),且符合有關政策規定,選擇按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說明。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不需要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書面說明。
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在申報期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按照本公告第二條或第三條的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未按規定時限辦理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在規定期限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制作《稅務事項通知書》,告知納稅人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相關手續。
所以當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后,應及時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相關手續。稅法規定,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應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手續而未辦理的,經稅務機關下達稅務事項通知書后,逾期仍不辦理的,將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簡稱為強轉。
4、什么情況下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也可以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根據《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的其他個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但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因此:
(1)、其他個人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個體工商戶以外的自然人,不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主要是指很少涉及或繳納增值稅,只是偶爾一次或兩次的銷售行為超過了小規模納稅人標準,這樣的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可以選擇小規模納稅人。
單位或個人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后,除自然人外,其他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如果需要繼續成為小規模納稅人的,需要提交申請說明,由于其判定需要稅務機關進行,所以請到辦稅服務廳提交不登記為一般納稅人的申請。
5、強轉納稅人如何申報?如何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
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規定標準應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登記手續而逾期未辦理的,則會被強轉。強轉納稅人不登記一般納稅人資格,而是調整稅種,由小規模的3%調整至適用稅率,申報時暫時使用小規模申報表,只是稅率按照一般納稅人標準,但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強轉后,納稅申報期限由按季申報相應改為按月申報,而且無法在網廳申報,需攜帶小規模申報表(按一般納稅人稅率計稅)到辦稅服務廳手工申報。強轉納稅人按規定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后,納稅人就可以使用一般納稅人申報表,抵扣進項稅額,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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