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青島個體工商戶跨區遷移變更地址,需先注銷再重新注冊,現在個體工商戶跨區辦理經營場所在青島變更登記可以直接向遷出地登記機關申請遷出登記。青島企業在線申請跨區遷移變更經營地址的,只需在填寫相關個體工商戶的信息后上傳相關材料,預審通過后完成簽章,在遷出、遷入登記機關審核通過,個體工商戶成立時間、字號、商譽和相關行政許可等方面的經營信息均可實現延續


青島個體戶跨區變更經營地址


一、青島個體戶經營場所跨登記轄區變更申請材料


青島個體工商戶向遷入地登記機關申請遷入(變更)登記應提交如下材料:


1.《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書》文末下載;


2.《山東省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申報承諾書》。無法通過房產信息核驗的,需另提供變更后經營場所使用相關證明文件。(遷入同時變更其他登記事項的,按照《市場主體登記提交材料規范》提交其他相應材料。)


3.營業執照正、副本。



二、青島個體戶跨區變更經營場所的辦理流程


(一)遷入辦理:青島個體工商戶向遷入地登記機關提交個體工商戶住所變更登記申請。


青島個體工商戶向擬遷入申請變更登記在線操作規程:(個體戶經營者操作)


1.登錄青島市企業登記一體化平臺(https://qydjfw.qingdao.gov.cn/index.dhtml)


2.點擊“名稱管理”→“名稱核準”,對擬遷入個體工商戶名字冠本區行政區劃的新名稱進行查重;因之前個體戶起名是在區或者縣級市內進行名稱唯一性核驗,故跨區遷移需要核名


3.點擊“個體戶登記”→“變更登記”,點開“變更登記事項”→“字號名稱”手動錄入經查重的名稱,錄入新經營場所及登記機關;


4.涉及其他登記事項變更的同時錄入相關信息。


5.個體戶經營者相關責任人簽章


6.遷入地受理并核準是否允許辦理遷移操作。


7.發放新的營業執照


遷入地登記機關收到個體工商戶住所變更登記申請材料后,經工作人員審查核準,對于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擬遷入登記機關應直接通過“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綜合業務系統”受理并核準,通過后可當場發放營業執照


(二)個體戶登記檔案管理(工商部門操作,個體戶經營者無需操作)


1.遷出地檔案遷移


遷出地登記機關收到調檔函(電子版)后,經工作人員審查核準,將個體工商戶電子檔案信息遷往遷入地登記機關


業務核準后,系統將自動生成《個體工商戶遷移登記調檔函》,流轉至遷出登記機關。


遷出登記機關受理人員可通過“省內檔案遷移”業務模塊查看遷移信息,并應在3個工作日內將檔案清單目錄(加蓋本單位檔案查詢章)及書式檔案通過快遞方式郵寄至遷入地登記機關。


檔案無法找全的,遷出地登記機關也應在規定時間內出具加蓋本單位檔案查詢章的情況說明,負責相關檔案的后續查找和盡快補寄工作。檔案已經完成交接的,應在“省內檔案遷移”業務模塊中填寫郵寄信息并點擊“檔案移交確認”進行確認。


2.遷入地檔案歸檔。


遷入地登記機關收到個體工商戶電子檔案信息后,及時辦結變更登記業務


業務辦結后,系統會自動產生新的“檔案號”,遷入地登記機關應將本次遷入(變更)檔案及接收的原登記檔案合并,按照歸檔規則進行存檔,以備事后查詢、調閱。


青島個體工商戶登記(備案)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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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簽 : 公司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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